校教通〔2018〕82號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教務處
關于學生課程補考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嚴把畢業(yè)出口關,學校堅決取消“清考”,即取消畢業(yè)總補考與畢業(yè)后補考。為實現(xiàn)平穩(wěn)過渡和對接工作,結合我校實現(xiàn)情況,現(xiàn)就學生課程補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考工作的安排
1、到2019年6月為嚴格補考的過渡期,學校本著“以學生為中心,服務學生”的原則對在校學生的不及格科目的考試做如下安排:
(1)允許在校學生就不及格科目向學生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參加低年級的正常期末課程考試,前提是該學生所申請的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間與學院正常安排的該學生必須參與的期末考試科目的時間沒有沖突。
(2)在2019年3月將舉行最后一次非正常補考周,非正常補考周安排在正常補考周后的下一周進行。在校學生有不及格科目的學生向學生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參加補考(不含2018年下期期末不及格科目,每人限申請6門補考課程)。
2、從2019年9月1日開始,嚴格規(guī)范補考工作,取消開學補考中的非正常補考周考試。即學生有考試不及格課程只能參加每個學期的開學補考(僅對上學期有期末考試的課程科目進行補考,不再另行增加補考科目),如果學生所需補考課程非上學期期末考試的課程,必須向學生所在學院提出補考申請。
注:此方案等學校正式實行重修制度以后,完全取消非上學期期末的課程補考。
3、對已經(jīng)辦理了離校手續(xù)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學生,在辦理了離校手續(xù)后3年內,允許學生向學生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參加正常期末考試和開學補考。
(1)參加正常期末考試的科目必須是期末考試已開考的課程科目且與在校生在同一時段考試;
(2)參加開學補考的考試科目不受學院正常補考科目的限制,但每人每次限申請6門。所申請的補考科目如果學院在補考時有相同的科目則與在校生一同參加考試,如果沒有相同考試科目則另行安排命題且在補考周內安排考試。
二、工作要求
1、本通知關系到學生與學校的切身利益,各二級學院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求學院輔導員、班主任采取多種途徑(網(wǎng)絡、微信、班會等)認真細致做好宣傳工作,將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一位學生(含辦理了離校手續(xù)但尚未獲得畢業(yè)證書的學生),讓學生掌握政策要求,認真準備考試,爭取順利畢業(yè)。對已經(jīng)辦理了離校手續(xù)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學生的通知工作由教務秘書具體負責,并做好相關通知工作的登記。
2、學生向學生所在學院提交申請的時間:
(1)提交參加正常期末考試的申請時間為每次期末考試前1個月,(2)提交參加補考的申請時間為期末放假前2周(申請表見附件)。學生申請參加考試必須同時向學校計財務處交納每科20元補考費才有效(因這些考試申請均非第一次補考,必須繳納補考費),學校已開通了企業(yè)微信繳費,各學院憑微信繳費單據(jù)予以確認。
3、各學院教務秘書必須認真登記學生的考試申請,做好課程考試科目的分類統(tǒng)計工作,并根據(jù)課程所屬學院將參加課程考試的學生信息分發(fā)到相關學院,各學院根據(jù)補考的實際情況組織命題、組考、閱卷、登分等系列工作。
4、為確保學生申請的考試能夠順利開展,各學院不得以工作麻煩為理由拒絕接收學生提出的符合本通知要求范圍內的考試申請,不得以人數(shù)少投入大等理由對學生已進行有效申請的考試科目拒絕開考。如發(fā)現(xiàn)這種情況經(jīng)學生舉報學校將以教學事故進行查處。
三、本文件內容經(jīng)湖南人文科學院學生工作委員會討論通過,從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文件解釋權屬教務處。
附件:學生補考申請表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教務處
二O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生補考申請表
學號 |
姓名 |
所在學院 |
專業(yè) |
? |
? |
? |
? |
學生類型 |
請選擇 ◎在校生 ◎畢業(yè)生 |
序號 |
課程名稱 |
考試類型 |
1 |
? |
期末考試 |
2 |
? |
期末考試 |
3 |
? |
期末考試 |
4 |
? |
期末考試 |
5 |
? |
期末考試 |
6 |
? |
期末考試 |
1 |
? |
開學補考 |
2 |
? |
開學補考 |
3 |
? |
開學補考 |
4 |
? |
開學補考 |
5 |
? |
開學補考 |
6 |
? |
開學補考 |
? |
? |
? |
? |
? |
說明:1、第一次參加正常補考的課程均不需要填寫
2、請按參加期末考試和開學補考分別填寫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