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晚自習管理,規(guī)范晚自習秩序,提高學習效果,建設優(yōu)良學風,特制定本辦法。
一、檢查時間與方式
每周日、周一、周二、周四為正常上晚自習時間。于第一節(jié)晚自習期間進行普查,第二節(jié)晚自習期間進行抽查。
二、檢查人員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生會學習部及各院參與檢查人員。
三、檢查對象
大學一年級全體班級(音樂舞蹈學院和體育學院學生因?qū)I(yè)訓練需要,由學院自行組織)。
四、請假細則
(一)請病假、公假、事假都需要書面假條,所有假條必須寫明請假人姓名、級別、院別、班級、請假的具體原因、請假的具體日期和時間(具體時間段),缺以上任何一項視為無效假條,不予準假。
(二)全天假條
1. 請假三天以內(nèi)(含三天)學生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班主任簽字,學院學工辦主任簽字蓋章。
2. 請假七天以內(nèi)(含七天),學生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班主任簽字,學院學工辦主任簽字蓋章,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部領導簽字。
3. 請假七天以上、三十天以內(nèi)(含三十天),由班主任初審簽字,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部領導簽字蓋章,學生工作處簽字蓋章。
(三)晚自習假條
1. 病假
一張病假假條只能批準一個請假(若有人陪同,陪同不能超過一人,須在旁邊注明,陪同人員算為病假人數(shù)),且假條上須寫出病因,由學院輔導員簽署意見并蓋學工辦公章或?qū)W院黨總支(或行政)公章方能生效。每班每次超過五人請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醫(yī)院病歷或醫(yī)生證明)否則,該假條視為無效假條,不予準假。
2. 事假
一張事假條只能批準一個人請假,且假條上必須寫明事因,由學院輔導員簽署意見并蓋學工辦公章或?qū)W院黨總支(或行政)公章方能生效。
3. 公假(注:無特殊情況所有公假都不允許第二天補交)
(1)非集體假條:當天晚自習因公事需請假的,需要班主任或者輔導員的簽字蓋章及意見。
(2)集體假條:
①若有五人以內(nèi)(含五人)因同一公事或其他事情需要請假,則可開在同一張假條上,需要輔導員的簽字蓋章及意見,簽字的輔導員需要在該假條上明確注明:共幾人請假;否則,該假條視為無效假條,不予準假。
②超過五人以上參加同一課程、實驗或因同一公事需要請假,開集體假條形式必須用A4紙打印,且需院輔導員、學工處簽字蓋章及意見方可生效。
(四)活動宣傳
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利用晚自習時間進行下院(班)宣傳、班會等其他班級活動(如使用電腦等);特殊情況(如新生開學第一個月招新、校級重大活動等)需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向?qū)W工處申請,由學工處分管領導或老師簽署意見并蓋學工處公章,方可生效。(若無下院申請證明或下院宣傳證明無學工處蓋章,班級有權將其一律將請出教室禁止宣傳)
(五)調(diào)課申請
非教務處正式安排課程,任課老師利用正常晚自習上課需提前申請,由任課老師簽字后經(jīng)學工處分管領導或老師審批,加蓋學工處公章,方可生效。
(六)免檢申請
正常晚自習期間,若院(班)里有其他安排不得正常進行晚自習需要申請免檢,向?qū)W工處申請經(jīng)學工處分管領導或老師審批,加蓋學工處公章,方可生效。
(七)若假條有涂改則視為無效假條,需要重新簽字蓋章。
五、扣分辦法
(一)遲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曠缺每人次扣2分。
(二)未及時在黑板上通報當晚班級出勤情況或板書內(nèi)容不明確扣1分。
(三)未在墻上顯著位置張貼晚自習檢查辦法扣1分。
(四)課桌上沒有書本和筆每人次扣1分。
(五)事假每人次扣1分(婚喪除外)。
(六)穿拖鞋每人次扣一分。
(七)課桌上擺放飲料、零食、電子設備(電腦,手機,數(shù)據(jù)線,充電寶,耳機)等每人次扣1分。
(八)玩手機、睡覺、講話、吃東西等違反晚自習紀律的行為,每人次扣1分。
(九)找其他班學生來充班級出勤人數(shù)扣5分。
(十)教室內(nèi)整體不安靜、吵鬧,每次扣10分。
(十一)檢查時拒不開門的,視為拒檢,每次扣10分。
(十二)在教室內(nèi)高聲喧嘩、大吵大鬧、打架滋事等嚴重影響晚自習紀律的行為,每人次扣5分,并將在全校通報批評。
(十三)檢查時因特殊原因未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于次日中午規(guī)定的時間之前(12:40)到校學習部辦公室銷假,一切情況以當時檢查的登記情況為依據(jù),不再修改。未在規(guī)定時間辦理銷假手續(xù)的,每人次扣2分。
(十四)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周五中午12:40之前)上交周總結或周總結未統(tǒng)計總?cè)藬?shù)的院系每次扣2分。
(十五)不尊重檢查人員,對來檢查的學生干部進行諷刺、辱罵甚至動手等行為,視情況扣10分以上,事態(tài)嚴重者將上報至學校有關部門進行一步處理并全校通報。
六、本辦法由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