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研通2016【6】號
各研究生培養(yǎng)領域、全體研究生:
為做好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評選工作,充分發(fā)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和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以及《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校政發(fā)[2014]38號),現將我校2016年評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機構
(一)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是負責學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與管理機構。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領域領銜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協調和監(jiān)督獎學金評審工作,負責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具體實施細則的制(修)訂和獎學金名額分配、名單審定等工作,并裁決有關申訴事項。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劉和云
副組長:周發(fā)明
成 員:彭健民 肖體梅 羊四清 金晨鐘 陳躍進
秘 書:陳 勇
(二)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之下,成立由領域領銜人、導師代表、任課教師代表組成的領域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申請組織、學生參與評審、初步評審等工作,并將初評結果上報校級評審委員會;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領域領銜人和導師代表組成的校級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研究生獎學金的校級評審工作,并將評審結果報領導小組審定。
二、獎勵標準與評選名額
(一)獎勵標準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0元。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獎勵標準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6000元。
(二)評選名額
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達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名額2人。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分領域按在讀研究生人數的10%、30%、60%分配一、二、三等獎名額。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我校在籍在讀的2015級和2016級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
三、申請條件與推薦名額
(一)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恪守科學精神,無學術不端行為;
4.學習成績優(yōu)異,專業(yè)實踐表現優(yōu)異,學位論文工作進展順利,科研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顯著,發(fā)展?jié)摿ν怀觥?/p>
(二)國家獎學金申請條件
1.滿足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2.申報者以2015級研究生為主,特別優(yōu)秀且有顯著科研成績的2016級研究生也可申請;
3.申請與評定的主要依據原則上為申報者的綜合評價成績。申請者的綜合評價成績包括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學術論文、實踐與科研成果、個人榮譽等方面,按照一定的量化標準進行的綜合評價分數之和。具體評分標準參見《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試行)》(附件1);
4.評選國家獎學金所涉及各種成果及獎勵,均應以碩士研究生自入學后至2016年9月期間所獲得的為限,同一成果及獎勵只能使用一次。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
1.在參評期內,違反國家法律或受到校級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者;
2.在參評期內,出現培養(yǎng)方案所規(guī)定課程成績不合格者;
3.存在剽竊、作假、提供虛假信息等學術失范行為者;
4.在參評期內退學和休學者;
5.超過基本修業(yè)年限者;
6.因私出國留學、疾病、創(chuàng)業(yè)等原因未在校學習者(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除外);
7.學校認定的其它不宜參加獎學金評定的情況。
(二)各領域推薦申請名額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各培養(yǎng)領域按2015級研究生人數的20%確定推薦名額:作物領域推薦名額1名,植物保護領域推薦名額2名,農村與區(qū)域發(fā)展領域推薦名額3名,農業(yè)信息化領域推薦名額1名。特別優(yōu)秀且有顯著科研成績的2016級研究生可獨立向培養(yǎng)領域提出申請。
2.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2016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分領域按年級人數的10%、30%和60%分別確定各等級推薦名額。具體為:
領域 |
年級 |
人數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作物領域 |
2015級 |
5 |
1 |
1 |
3 |
2016級 |
5 |
1 |
1 |
3 |
植物保護領域 |
2015級 |
12 |
1 |
4 |
7 |
2016級 |
8 |
1 |
2 |
5 |
農村與區(qū)域發(fā)展領域 |
2015級 |
15 |
2 |
4 |
9 |
2016級 |
20 |
2 |
6 |
12 |
農業(yè)信息化領域 |
2015級 |
5 |
1 |
1 |
3 |
2016級 |
6 |
1 |
1 |
4 |
四、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
1.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于10月8日前向相關研究生培養(yǎng)領域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和相關支撐材料,并按學校、領域兩級評審委員會的要求在指定地點和指定時間進行申請陳述和回答委員的提問。對提交的材料、現場陳述和回答問題的內容真實性負責。
2.申請學業(yè)獎學金的研究生,于10月20日前向相關研究生培養(yǎng)領域提交《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和相關支撐材料。并按學校、領域兩級評審委員會的要求在指定地點和指定時間進行申請陳述和回答委員的提問。對提交的材料、現場陳述和回答問題的內容真實性負責。
(二)領域推薦
1.國家獎學金的評審與推薦。各培養(yǎng)領域根據學校分配的推薦名額,于10月9日前召開領域評審推薦工作會議,參照《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試行)》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名單,于10月9日前將《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附件4)報送學校研究生處。
2.學業(yè)獎學金的評審與推薦。各培養(yǎng)領域根據學校分配的推薦名額,于10月28日前召開領域評審推薦工作會議,參照《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試行)》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于11月8日前將《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推薦名單》(附件5)報送學校研究生處。
(三)專家評審。
1.10月9日上午召開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會議,對各領域推薦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進行評審,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試行)》進行評分,根據評分結果確定擬獲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名單并報學校審定。
2.11月11日前召開學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會議,對各領域推薦申請學業(yè)獎學金的研究生進行評審,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試行)》進行評分,根據評分結果確定擬獲學業(yè)獎學金研究生名單報學校審定。
(四)學校審定。分別于10月9日和11月12日左右將擬獲國家獎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研究生名單提交領導小組審定,并分別將審定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上報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報送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稿一式4份(A4紙雙面打?。┖拖鄳娮痈濉?/p>
(二)相關支撐材料復印件1套(包括研究生個人培養(yǎng)計劃、專業(yè)實踐計劃表、文獻綜述或調研報告、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專業(yè)實踐中期檢查表和科研成果證明材料等)。
(三)《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和《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推薦名單》一式2份。
六、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優(yōu)秀研究生設立的重要獎項,獎金額度高,各培養(yǎng)領域務必將有關精神及時傳達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導師。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guī),杜絕弄虛作假,確保評選特別優(yōu)秀的研究生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三)研究生如對培養(yǎng)領域的推薦名單和專家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階段向相關領域和學校研究生處提出申訴,領域和研究生處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研究生對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反映,提請裁決。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處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1.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試行)(附件1)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
3.《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
4.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附件4)
5.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推薦名單(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