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jù)《國家教材委員會關于開展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評選工作的通知》(國教材〔2020〕4號)和《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79號)精神,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全國優(yōu)秀教材申報推薦工作,請各單位按要求認真組織,按時申報?,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推薦條件
學院所推薦教材必須符合湘教通〔2020〕279號文件中附件2《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全國優(yōu)秀教材(高等教育類)推薦工作方案》的推薦范圍、推薦條件。
二、推薦要求
各學院推薦數(shù)量不限,符合條件的優(yōu)秀教材均可推薦,學校再組織專家擇優(yōu)遴選。
申報可選擇“單本”或“全冊”兩種申報類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報。全冊教材(相同書名的上下冊、1-n冊)可選擇“全冊”申報類型,也可以選擇“單本”申報類型。若選擇“全冊”類型申報,須所有單冊全部符合申報要求,申報時占用一個指標。
同一主編、副主編或第一作者編寫的名稱或內(nèi)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報一項,對于同時適用于高等職業(yè)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須擇一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三、推薦程序
各單位將優(yōu)秀教材的申報材料報教務處,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遴選3本教材參評國家教材建設獎,且擇日學校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5天。
四、材料報送
請各申報單位于12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教務處教學運行科。申報材料包括:《教材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2)、《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全國優(yōu)秀教材(高等教育類)申報推薦評審表》(見附件2.3)和教材。
聯(lián)系人:陳珊珊
電子郵箱:1532203264@qq.com
附件:關于開展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79號)
教務處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