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jù)湖南省教育廳職改辦《關于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送審材料種類及要求的通知》(湘教職改辦字〔2009〕6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10年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工作,根據(jù)2010年湖南人文科技學院職改工作會議精神,現(xiàn)就今年職稱評審工作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職稱的教學、科研等各項條件按《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專業(yè)技術職務推薦評審暫行辦法》(院政發(fā)[2008]13號)執(zhí)行。
二、申報各系列職稱需報送的基本材料(有關表格及文件請見附件)
符合初任條件,初次認定職稱的人員只需填寫《正規(guī)全日制院校畢業(yè)生初任專業(yè)技術職務呈報表》并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復印件。申報各系列中級以上職稱的,報送的基本材料分為參評資格審查材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資格科研情況一覽表以及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四者需分開,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和任職資格評審材料需制作“XX同志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和“XX同志任職資格審查材料”目錄、封面,并按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材料原件、復印件等的貼寫必須使用A4白紙作底。
(一)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資格科研情況一覽表的填寫要求參評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并到教務處和科研處審核、簽署意見,蓋章。
(二)參評資格審查材料的準備和順序要求(加粗的每個系列均須報送)。
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分為《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和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分冊(由下列2—14項裝訂成冊),其中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分冊要求裝訂成冊。
1、《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1份(不裝訂);
2、身份證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4、教學系列的需提供高校教師資格證復印件,統(tǒng)計、會計系列的提供《統(tǒng)計證》、《會計證》(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5、任現(xiàn)職的資格證書和聘任書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校驗),聘任書需延續(xù)到2010年8月31日,如需要補辦請于7月8日—7月9日來人事處補辦;
6、外語水平(或古漢語、醫(yī)古文)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或符合外語免試條件的相關材料;
7、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或免試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8、繼續(xù)教育合格證(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9、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申報高級職務近五年每年1份,申報中級職務近四年每年1份(請到學院檔案館領取復?。?/B>
10、破格申報者,需提交代表其符合破格條件的報告及有關材料;
11、證明其屬于留學回國、軍轉、黨政分流人員的相關材料;
12、任職以來受處分的處分決定復印件和反映其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材料;
13、市州以上城市醫(yī)療機構衛(wèi)生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副主任醫(yī)師、主治醫(yī)師任職資格者還需提供《衛(wèi)生技術人員下基層(縣、鄉(xiāng))醫(yī)院服務登記表》;
14、《申報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送審材料審核責任卡》。
(三)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準備和順序要求(加粗的每個系列均須報送)。
任職評審材料由《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評審表》,《教育教學考核表》,任職以來一學年一門課程的完整教案(高教系列)或病歷(衛(wèi)生系列),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代表作原件及任職資格評審分冊(由下列1—6項裝訂成冊)。
1、《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2、個人述職報告(份數(shù)要求多的系列只裝訂一份);
3、部分考評結合的系列還需提供考試合格證原件;
4、任現(xiàn)職以來獲得的獎勵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5、任現(xiàn)職以來科研項目證明、鑒定材料(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6、任現(xiàn)職以來公開發(fā)表的專著、論文復印件及參與評審的其他有關材料,專著只需復印封面、目錄、封底(同時提供原件校驗);
7、教案、病歷(不裝訂);
8、《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表》1份(不裝訂);
9、《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兩份(不裝訂);
10、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代表作原件:正高2~3本,副高1~2本,中級1本(不裝訂)(多于此數(shù)目省教育廳職改辦一律拒收)。
(四)公示表統(tǒng)一填寫《湖南省高等學校 系列 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公示表》(用A3紙打印并提交電子文檔),并到相關部門審核蓋章。公示表除了在學院校園網公示,并將統(tǒng)一上交教育廳,教育廳將對申報教授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公示材料在湖南教育政務網公示,請老師們務必認真如實填寫。在公示期內,收取群眾意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落實,對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上報,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申報各系列職稱送審的其他材料要求
(一)高教高級、中級職稱的均需提交任現(xiàn)職以來一個學期所任教一門課程的完整原始教案(不裝訂在評審材料中),實驗系列的需提供實驗教學教案和實驗報告1份(不裝訂在評審材料中),申報講師、實驗師的需提交教育教學總結1份(不裝訂在評審材料中),高教系列的還需提交《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表》一份(不裝訂),表中學校評價欄和單位審核意見除系部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外,還需教務處審核后加蓋公章,專任教師需提交班主任等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材料。
(二)檔案系列:限從事人事檔案、綜合文書檔案、學籍檔案、學生檔案、財務檔案工作的人員申報,需提交本人述職報告5份。
(三)會計系列:限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申報。要求指導一個地區(qū)、一個系列的財務會計法規(guī)制度、辦法5篇以上,加強單位成本核算和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意見、方法2項以上(要求有文字材料且被單位采納),本人述職報告25份。
(四)衛(wèi)生系列:限從事醫(yī)務衛(wèi)生工作的人員申報。副高要求近5年原始病歷各1份,本人述職報告10份;中級要求近4年原始病歷各1份;本人述職報告5份。
(五)工程系列:限從事工程建設工作人員申報。副高要求本人述職報告10份;中級要求本人述職報告5份。凡申報土建工程專業(yè)中,高級資格的人員,需參加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業(yè)務考試。
(六)經濟系列:限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申報。副高要求本人述職報告10份。
(七)審計系列:限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申報。副高要求本人述職報告5份。
(八)統(tǒng)計系列:限從事統(tǒng)計工作的人員申報。副高要求本人述職報告5份。
(九)社會科學研究系列:限從事高等教育管理并從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員申報,專任教師不能申報,要求個人述職報告30份。
(十)政工系列:限直接從事或以主要精力從事思政工作的人員申報。具體要求按湘政職(2003)2號文件執(zhí)行。
(十一)農業(yè)技術系列:限從事農業(yè)科學研究一線工作人員申報。
(十二)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限主要精力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人員申報。
四、有關政策說明
(一)外語、計算機要求
申報者必須具有與所申報職稱相應的外語合格證和計算機合格證(按照湘人發(fā)〔2007〕56號和湘人發(fā)[2010] 37號文件要求),符合免考條件的應提供相應的材料。
(二)論文要求
1、凡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按省人事廳湘人發(fā)[1996]3號、湘人發(fā)[1997]217號、院政發(fā)[2008]13號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現(xiàn)職以來的參評論文及相關材料,其中按要求提交的論文是指在國家或省新聞出版部門正式批準的有國際國內統(tǒng)一標準刊號ISSN、CN的刊物上公開發(fā)表的論文。
2、對論文要求有“國家級”、“省級”的區(qū)別。“國家級”是指全國性報紙、期刊,即黨中央、國務院及所屬各部委、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辦的報紙、期刊及國家一級專業(yè)學會會刊發(fā)表的專業(yè)論文?!笆〖墶笔侵傅胤叫詧蠹?、期刊,即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所屬部、委、辦、廳、局主辦的報紙、期刊與本科院校學報。論文篇幅要求在2000字以上。
3、國家社會科學研討會入選論文,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立項課題獲獎論文,需提供已批復的該項目或該立項課題文件復印件。
4、省級專業(yè)學會,是經省一級學會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的省級學會。獲省社科一級學會、省自然科研與教育學會二級學會的年會一、二等獎論文可作為參評論文,但需提供該年會入選論文和獲獎論文目錄,并經學會主管部門簽證,加蓋公章,學會年會每年獲獎論文一、二等獎比例應控制在入選論文的30%以內。
5、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評審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報送的論文必須是反映本人從事和申報專業(yè)相關的內容。申報的“代表”作,應是該文章的第一作者。
6、下述文章和資料不能作為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參評論文。
(1)發(fā)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條碼)的論文。
(2)發(fā)表在論文集上(含有書號的)的論文。
(3)只發(fā)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樣但未正式發(fā)表的論文。
(4)新聞報道、譯文、譯著、文摘、文獻、文獻綜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聞、病歷、病案、考試大綱、教學大綱、教學體會、復習資料、習題集(庫)、教學體會等。
(5)工作研討資料、工作動態(tài)、講座、報告、文件匯編等資料性質的材料。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1997年9月30日聯(lián)合下發(fā)的湘辦發(fā)[1997]34號文件中明確的只用于本系統(tǒng)、本單位指導工作、交流信息的“內部資料”。
(三)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資歷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如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符合破格條件的,可破格申報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但學歷或資歷只能破格一項,其中需要破“任職資歷”的,其任職時間必須滿三周年以上,且外語水平考試成績必須達到當年的統(tǒng)一要求。
(四)對破格晉升高級職務和申報統(tǒng)計、審計、會計、檔案、公證、律師等系列(專業(yè))高級職務的人員,都要進行論文答辯或面試。
(五)已有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要求轉換系列,必須按轉入系列的要求重新申報參評。評審現(xiàn)有職務時未考外語而轉入系列有外語要求的,必須參加外語水平考試且達到轉入系列當年的參評分數(shù)要求后方可申報“平轉”。
(六)因專業(yè)技術工作崗位變化需轉換系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擬申報新的系列職稱,可不需轉評直接按擬申報系列任職條件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七)述職報告:主要陳述任現(xiàn)職以來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水平與業(yè)務能力,工作態(tài)度,履行職責和工作業(yè)績等方面的情況,重點是工作業(yè)績。
(八)對申報材料中各種假材料、假證件、假學歷的提供者、接受者和證明人,均按婁地人發(fā)[1996]29號文件的規(guī)定處理,當年考核定為不合格,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并停止其所在單位三年的職稱評審工作。
(九)除表格以外的所有申報材料,均須在提交材料時出示原件(采稿通知單、證明、傳真等不予認可)。
五、注意事項
(一)所有材料、表格填寫統(tǒng)一采用打印,簽署意見部分采用手寫,需要系部簽署意見和加蓋公章的務必按要求辦理。任現(xiàn)職以來在多個單位工作過的,涉及在前單位任職期間的相關材料,需加蓋前單位公章。
(二)有關表格的填寫、打印和裝訂應嚴格按照表格的填表要求填寫,需正反雙面打印,并用膠固定裝訂線。
(三)所有送審材料應統(tǒng)一裝入送審材料檔案袋內,在檔案袋的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單位及申報系列、職務、分支專業(yè)。(檔案袋在送交材料時領取)。
(四)所有材料務必按時一次交清,逾期不予受理。根據(jù)《關于報送2009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材料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職改辦字〔2009〕7號)的文件精神,“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和教育廳職改辦不再受理材料補充、更換事宜,申報對象也不得要求所在單位和教育廳職改辦準許其補充、更換送審材料”。
(五)《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必須有部門或單位群眾意見和單位審查意見。
(六)為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必須在《送審材料審核責任卡》中逐項登記,經本部門和單位領導審核簽名,否則,按假材料論處。
(七)除考核表、教案及其他原始證件和資料外,評審表、未公開發(fā)表的論文、工作總結、述職報告、參加社會實踐專題材料等一律用A4紙打印。
(八)收費標準:申報各級職稱都需收取評審費:高級420元,中級230元,初級125元,證書和材料費:正高25元、副高和中級20元。所有費用均應在報送材料前在財務處一次交清,并憑繳費收據(jù)到人事處送交材料。對基本條件、教學、科研等方面達不到《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專業(yè)技術職務推薦評審暫行辦法》(院政發(fā)[2008]13號)的文件規(guī)定要求的,請不要繳費,否則人事處不負責退費事宜,院職改辦也一概拒收相關材料。
(九)申報各級各類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都需在送審材料時,交與評審表所貼照片同底的照片兩張,以便及時辦理資格證書和聘書。
(十)所有申報職稱者在報送材料的同時,務必提交評審表、公示表、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表的電子版,沒有按時按要求提交電子版的不予上報。
(十一)送交材料時,凡申報副高以上職稱的都需與學院簽訂服務協(xié)議,否則人事處將拒絕接收材料。
(十二)職稱申報工作安排:
1、7月8日—7月9日請申報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到人事處報名登記、補辦聘書。
2、申報高級職稱送交材料時間:7月12日至7月13日;申報初級職稱、中級職稱送交材料時間:7月14日至7月15日,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3、學校初評(時間待定)。
今年的職稱評審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單位認真組織,抓緊落實,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督促本單位的申報者將職稱申報材料按時按要求報送人事處。所有材料請申報者自己按要求整理裝訂,人事處不再整理裝訂,不按時按要求送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報者及申報者所在部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