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學校為了鼓勵和引導博士引進后積極投入到教學與科研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依據(jù)《湖 南人文科技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修訂)》(校黨發(fā)〔2021〕23號)文件精神,安家費和住房補貼分兩次發(fā)放,正式入編后學校發(fā)放70%的安家費和住房補貼(稅后);進校后在完成相應教學工作量后,以不同檔次引進的人員三年內(nèi)達到相應檔次考核條件者,學校再發(fā)放其30%的安家費和住房補貼(稅后),現(xiàn)下發(fā)如下考核通知:
一、考核對象
自《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修訂)》(校黨發(fā)〔2021〕23號)文件下發(fā)之后引進的博士。
二、考核要求
(一)領軍人才(完成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1項國家項目。
2.自然科學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fā)表SCI收錄論文或EI源期刊上論文6篇;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發(fā)表CSSCI期刊論文6篇(含三報一刊)。
3.主持1項省級科研與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成果。
4.主持2項省級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及以上課題。
5.累計科學研究項目進校經(jīng)費達500萬元。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授權的國家發(fā)明專利技術轉讓費用達100萬元。
(二)學科帶頭人(完成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1項國家項目。
2.自然科學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fā)表SCI收錄論文或EI源期刊上論文5篇;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發(fā)表CSSCI期刊論文5篇(含三報一刊)。
3.主持1項省級科研與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成果。
4.主持2項省級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及以上課題。
5.累計科學研究項目進校經(jīng)費達300萬元。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授權的國家發(fā)明專利技術轉讓費用達80萬元。
(三)學科團隊
團隊成員需各自完成相應檔次的考核要求。
(四)學術骨干(完成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1項國家項目。
2.自然科學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fā)表SCI收錄論文或EI源期刊上論文5篇;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發(fā)表CSSCI期刊論文4篇(含三報一刊)。
3.主持1項省級科研與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成果。
4.主持2項省級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及以上課題。
5.累計科學研究項目進校經(jīng)費達200萬元。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授權的國家發(fā)明專利技術轉讓費用達60萬元。
(五)優(yōu)秀博士(完成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1項國家項目。
2.自然科學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fā)表SCI收錄論文或EI源期刊上論文3篇;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發(fā)表CSSCI期刊論文2篇(含三報一刊)。
3.主持1項省級科研與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成果。
4.主持1項省級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及以上課題和1項省級課題。
5.累計科學研究項目進校經(jīng)費: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達80萬元,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達40萬元。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授權的國家發(fā)明專利技術轉讓費用達30萬元。
7.教學比武獲省級一等獎。
(六)緊缺博士(完成以下條件之一)
1.自然科學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fā)表SCI收錄論文或EI源期刊上論文2篇;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發(fā)表CSSCI期刊論文1篇(含三報一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論文2篇。
2.主持1項省級科研與教學成果獎三等獎及以上成果。
3.主持1項省級及以上課題。
4.累計科學研究項目進校經(jīng)費: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達50萬元,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達25萬元。
5.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授權的國家發(fā)明專利技術轉讓費用達15萬元。
6.教學比武獲省級二等獎。
(七)其他博士(完成以下條件之一)
1.公開發(fā)表論文1篇。
2.主持1項省級科研與教學成果獎三等獎及以上成果。
3.主持1項市廳級以上課題。
4.累計科學研究項目進校經(jīng)費: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達30萬元,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達15萬元。
三、考核流程
參與考核的博士填寫好考核表(見附件),先自評,再學院進行初審,由人事處將材料送到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成果核定后將結果報學校會議通過。
四、考核時間
從2022年開始,每年12月份對引進博士進行考核。
請參與2022年引進考核的博士將考核表及支撐材料的復印件于2022年于12月22前交到教師發(fā)展中心陽青老師處,電子稿發(fā)送到541931762@qq.com郵箱。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博士引進考核表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人事處
2022年12月13日